【性奴守则】
第一条:【看守者】不是性奴,所有【看守者】都可以随意驱使性奴,但【六罪】除外;【六罪】皆为性奴,但与【看守者】权力相当。
第二条:食堂及特定时间的操场内,禁止进行暴力械斗及性爱活动,违反者降格成为【外来者】。
第三条:每月一号都会重新分配序号,若有性奴在特定时间内没有得到序号,将会降格成为【外来者】。
第四条:每名性奴每周都能领取一次物资,但若出现丢失和抢夺等情况,由个人负责;领取物资后不得进入食堂,每日会有记录员在食堂门口检查。
第五条:外来者都是卑贱的,集中营内所有性奴都能将其视作发泄用的母狗;若外来者反抗,性奴们有权对其实施惩罚。
我的名字是徐敏若。
如你所见,我是一个孤僻、阴郁的要死的人。
我的脑子里住了一个怪物,真的。
我每天晚上都会做同一个梦,梦里,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都是由腐烂发臭的血肉组成的。
而城市更像是一个种满了树的迷宫,树干的质感如同人的皮肤,叶子的叶脉是跳动的血管,若是摘下一片树叶,你就会听见类似人的尖叫声。
对了,这座城市里的人类更像是机器,他们居住在迷宫中红色或黑色的高楼里,每天都有人消失,我曾一度认为是那些红色的楼房——它们更像是一块蠕动的肉——所吃掉的。
后来我才发现,他们会杀死自己的同类。
天空是白色的,土地是红褐色的,空气中永远漂浮着腥臭的味道。
唯一称得上是净土的,是一片樱花树林,那里生机勃勃,却又充满了压抑的死气。
我住在一栋黑色的楼里,黑色的楼是为数不多,从外表看上去正常的楼房。
但那里面才是真正的地狱。
墙壁、地面、天花板,全都是由红色的肌肉构成的,那里也是一个迷宫,是的,我住在迷宫里。
那个怪物也住在这个迷宫里。
他和我长的一模一样,手里握着快要卷刃的匕首,狰狞又疯狂。
他想杀了我,那个怪物想杀了我!
我逃不掉了,他已经追上我了,我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