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王张献忠在南阳附近被左良玉大败,裹挟十余万百姓📬🐋,仓皇逃往谷城。
前身本是🞵在谷城县中和一群同样大的少年,以乞讨为生,过着安稳的日子。
秦🍜🈻宇重生过来后,哪里愿意天天捧🛔着破碗去要饭?
又听说八大王的义军已经到了江北,正在渡江,熟读明末📬🐋历史的他,果断😽🔗的带着同伴趁夜从下水🜨🄧沟钻出了城。
决定参加革命,奔个前程。
谁曾想连八大王他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只是赏赐了一碗稀粥,第二天就被驱赶着和一群老弱妇孺攻城。
简直欲哭无泪。
只是第一天,同伴☖⛂🗡们就全部领了盒饭,而他靠着装死🃯🛗🜥这一招,以及现代人的机灵,才勉强撑到了现在。
作为一名穿越者,还是经常看历史🛔的那种,他当然不甘心只做一名龙套,他想做主角。
想求见一下那位八大王。
告诉他,自己🖎👣是认得字的,用来提棍攻城,实在🗻♎太他特么浪费,🐲屈才了。
可他知道,自己恐怕还⛫没走到张献🛔忠面前,就会被那些亲卫一刀砍死。
那些家伙🞵,可不会管他认不认得字,是不是大材。
这些天来,他早已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命如草,也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主角光环😽📦。
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县城里面混吃等死,等八大王攻进城后🏇🗽再加入不迟。
草率了呀!
……
哐哐哐…
就在秦宇要昏昏欲睡时,远处🂏传来了一阵铜☃锣🝀声。
几百名提刀壮汉,簇拥着十几名身穿⚙甲胄的人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人还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好不威风。
后面则是跟着十几位老头,推着几🛔辆独轮车,每🗻♎辆上面都装着几个大木♮桶。
阵阵饭香味扑鼻而来,根本不用⛎🙏人吆⚙喝,青壮们就立即爬起🏇🗽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