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流年>青春都市>无证之赘 > 第14章 人间失格
    当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只是为了活着的时候,食物是他的全部,他的道德观念会变的很低,庆幸的是还有法律。

    虽然法律不会给他面包,只是在他头上悬挂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警示他犯罪是不可取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给了他回头的路。

    开启流浪生活后,齐磊还有点时间观念,后来整天看着黑瞅着亮,有一顿没一顿的,谁还在乎今夕何年,生命的本能,让他学会了怎么做一个流浪汉,这确实是件悲哀的事情。

    流浪汉居然还有野生的,草!

    捡矿泉水瓶子吗?捡一天到头,打算拿去卖的时候,别的流浪汉会从天而降,如同拿着镰刀的死神,无视你的一切恳求,收割你活着的希望。

    翻垃圾桶吗?你得小心了,别被巡警看见,喝骂和殴打是幸福的,不幸的是用约束带把你捆起来,丢去没人的地方让你自生自灭,因为流浪汉不是难民,不去救助站的只有两种,疯子和傻子。

    元齐路的后头叫作黄泥岗,从路口拐角进去,就是垃圾场,臭味冲天,有着一条瘦小的田园犬。

    它经常围着垃圾堆转圈,每当行人经过,它身上的毛发会竖起来,用凶狠的眼神死死盯着行人。

    行人匆匆经过后,它松弛下来,继续巡视领地。

    齐磊牛仔外套上缺失的两只袖子就是拜这条恶犬所赐,被咬破后,他自己扯下来的。

    饥饿跟寒冷,将体力全部抽去,脚步虚浮的人,走起路来很奇怪,像是上半身拖着下半身走。

    傍晚时节,齐磊再度来到黄泥岗,一眼就看到那条可恶的流浪狗抱着半只烤鸭在啃咬,他的眼神变了。

    这时如果有人看到齐磊的眼睛,不管多么强大的人,心神都会颤栗,那已经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神。

    齐磊扑了上去,将烤鸭抢在手里,背过身子拿起来就啃。

    流浪狗嗷的一嗓子,张开嘴去咬,咬在齐磊背上。

    它心里想:“这衣服真硬啊,我一定要咬破它!”

    如果齐磊知道它的想法,一定会骂声“蠢狗”。连着啃了几口烤鸭后,站起身来就走。

    流浪狗咬着他外套不放,被带起来。

    齐磊加快脚步,走到路口拐角处,感到身后一松,他也不在意,蹲在马路牙子上继续啃着烤鸭,肉质松软,油水丰厚,也不知道哪个败家玩意扔地上的,真好,便宜了一人一狗。

    流浪狗不敢踏上马路,那不是它的领地,它只能站在泥地里恶狠狠的吠叫,见到齐磊背上泛起一团血色后,才满意的摇着尾巴回去。

    换作刚入行那会儿,齐磊还会想,为什么越美味的食物,被丢弃后也越难吃,为什么变质腐烂的食物,吃多了,会觉得还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