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傍晚,西斜的太阳已经被远处的山头压住了半边身子,橘黄色的阳光洒满了整个街区。
刚从环球影城出来的奈莉坐在路边的长椅上,边享受着一天中最后的日晒,一边出神地望着远处的马路尽头。
现在是傍晚六点半,按照今早的约定,这个时间她爸应该已经开着车来接试镜结束的她回家了才对,但从她这会儿孤身一人的状态也能看出来,她的继父、阿瑟·史密斯同志可能在路上出了什么问题,以至于最后迟到了。
迟到这种事在阿瑟身上是很少发生的,十几年间可能也就有过那么两三次,他是个靠谱的男人,轻易不给承诺,但凡是承诺过的事,都会尽全力做到。
就这样一个人,奈莉觉得‘因为一时忙乱而忘记接女儿回家’这种荒唐事,绝大概率不会发生在他身上,所以可能性最大的状况是被什么事拖住了手脚。
如果她手上有手机,奈莉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给对方打电话,但很可惜,她没有。
九十年代初期,全世界都流行摩托罗拉的手机,他们是率先把移动通讯设备做到单手握着就能操作的行业引领者,但说实话,这时候的手机身材还相当壮实,和十几年后的轻薄智能机没法比。
而且初代移动端的电池容量很低,连续通话二三十分钟估计就撑不住了,再加上信号不好,并不能很清晰地转输电话双方的声音,所以买个手机随身带的人不算太多,购买人群大部分还是有需要随时沟通的商务人士,其中包括做金融行业的阿瑟,但并不包括还是学生的奈莉。
所以现在,她只能待在约定的地点干瞪眼,无法第一时间知道阿瑟身边到底发生了什么。
如果再过十分钟阿瑟还不来,奈莉觉得自己应该去附近找一台座机,先往家里去个电话,然后试着拨打一下阿瑟的手机——希望那台巨无霸手机在经历过一整个白天的摧残之后还能有电接她的电话。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有手机,但阿瑟并不经常使用它,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保守派男士,他可以为了工作需要接受无数新鲜事物,但他本身并不喜欢这种变化,也不会为此改变生活方式,完全就是能不用就不用的架势。
这种略显固执的保守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有色人种的偏见看法。
倒不是说阿瑟有种族歧视的想法和行为,在表面上,他从未对周围的黑人邻居、社工、合作伙伴,乃至于公司里的黑人职员有任何苛待行为,但他的黑人朋友确实很少,顶多也就有两个拉丁裔好友,而身边的其他黑人多为重要客户与下属。
这就是偏见的一种体现,维持表面关系可以,但进一步交流却不行。
也得亏阿瑟不信教,否则像他这样的保守人士,对有色人种和同性恋的偏见会更严重,在得知自己的妻子有个同性恋人时,指不定能把自己气晕。
除了某些做派相对保守之外,阿瑟·史密斯这个人在奈莉眼中还是属于相当优秀的那一类,出身好、学历高、有钱、帅气、身高还过了185公分,除了年纪稍大之外,几乎就是白马王子的标准范例。
这样一个男人,要说他不抢手才是开玩笑,光是打离婚官司的这两个月间,奈莉都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女人通过阿瑟朋友们的介绍上门拜访过了,一个个都表现地对阿瑟、以及阿瑟正住着的那套房子很有兴趣,恨不得下一秒就嫁入豪门,成为这栋价值两千万美金的豪宅女主人。
每到这种时候,奈莉都很想提醒对方,那栋豪宅并不是阿瑟的,当然也不是阿曼达的,而是她这个小姑娘的。
尽管她要到18周岁才能完整地继承下来,那也还是她的。
就在奈莉感叹于阿瑟旺盛的桃花运时,马路的尽头终于出现了一辆熟悉的黑色奔驰轿车,正快速朝着这边驶来,然后伴随着一个略显急躁的刹车,最终停在了沙坑外的马路上。
“抱歉,奈莉,你等很久了吗?”
车上下来一个金发碧眼的高壮男人,他留着短短的络腮胡,不笑的时候有些严肃,工整的白衬衫和西装裤显然加重了这种氛围,让人担心他下一秒就会脱口而出无尽的批评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