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那场架,要说论功行赏的话,还是黑明珠最大的功劳。
他们区区一点人,就能打得环城帮的人屁滚尿流,这有多强大。
所以,我想和黑明珠联合做事的原因不仅仅是赚钱,更想是联合战斗力量方面。因为只有这样子,别人伤害到我们生意的利益,黑明珠才会努力的去跟我联手对抗。
可是彩姐并不这么认为,她生怕我和陈逊等手下,都被黑明珠给招揽管理了,都跑去黑明珠那里不听她了,怕这块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地盘,被黑明珠拿走了。
说真的,替黑明珠办事,肯定比替彩姐办事安全而且有前途。
黑明珠的实力,能力,眼界,是彩姐无法相比的。
不知道彩姐这么想,是错的,还是我是错的,现在早早下定论,也不成。
因为走下去了,才知道。
但我宁愿相信,只有跟了黑明珠,才有更美好的前途,可既然彩姐不同意,我也没办法了。
黑明珠也叫我直接脱离了彩姐,和她去开饭店做生意,但我这么能抛下彩姐,当时如果没有她,我遇到那么多困难,这么能跳过来了,还生活过得那么好啊。
只能跟着彩姐,走一步,算一步了。
彩姐让她的保镖过来了,保镖过来开车,彩姐坐在副驾驶座,我坐在后面。
彩姐一直看着手机,想着她的店。
我则是看着窗外,揉着身上疼痛的地方,看着窗外风景,想着薛明媚,心里很不是滋味。
尤其是她跟着维斯恩恩爱爱的那一幕,让我每次想起,就心里各种不舒服。
手机响了,又是梁语文。
我直接挂掉了。
然后关机。
妈的,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为了钱,跑去跟了一个老男人,做什么秘书,这跟卖身又有什么不同。
还有薛明媚,如果说是真爱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如果是为了荣华富贵,跟了维斯,呵呵,那就跟梁语文一个德行了。
我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我碰到的这两个女子,给我的印象,都是有原则有底线的人,可后来怎么会变了。
尤其是薛明媚,多么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