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日内瓦,难得一见的星夜璀璨。

    黎曼昕穿了春芽色流苏礼服裙,抹胸位置,是零星点缀的苏绣迎春花,春意盎然的极致娇色。

    水晶灯把她的白嫩雪肤,打光到熠熠生辉,人在中西合璧的送别宴会上,只一亮相,便美的星光灿烂。

    因为自己那副容易让人留恋表象的绝美皮囊,很容易被打上“花瓶”标签。

    黎曼昕在国贸中心的这段日子,例行职业装,全部黑白灰色调。

    长发在工作时,只有马尾和丸子头两种造型,一丁点的装饰都没有。

    人又极其老练,为人处事,完全不像二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以至于,一起共事的朋友们,都给她起了个外号:刺儿头嫚。

    所以,送行那晚的聚会,当她以晚礼和淡妆惊艳现身时,在每个参与的人里面,着实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是“不鸣者已,一鸣惊人”的效果,姓宋的男人教她的。

    不需要把闪光点随意挥洒,看的多了,就算羊脂白玉,也会变成不值钱的玻璃珠子。

    要把好钢用到刀刃上。

    当然,刚认识那会,宋时迩的腹黑谬论,也会接着跟上。

    他说:“黎曼昕你有才华,又这么漂亮,要是迷失在赞美里,大学就被男同学骗着去开了房,我们绝对连一毫米的姻缘线都没有。”

    “你的意思,我是好钢,你是刀刃?用你身上?”她从男人那抹唇角的笑意里,隐约猜到了什么。

    果然,宋时迩会双手把她举起来,与她眼睛平视,用他高挺的鼻尖蹭黎曼昕也得小鼻子:

    “透彻点讲,是把你的身,用到我的刀上。”

    “你的……刀?”

    柔声质疑里,粉嫩唇瓣被他裹口及,大手拉着她的白胖小手,往下……

    黎曼昕迅速回神,脸颊绯红一片。

    不知是否“近乡情怯”,到了终于可以自由出入那个国度的关头,她开始怕的厉害,连着几天有些失眠。

    她通过新闻剪辑,了解宋时迩几年来所有的工作痕迹,却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