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背着剑匣,戴着人人忌讳的血红斗笠,在刀光剑影里十几载风雨。脚下路不问大地,心中志不诉苍穹,少年意气,只信剑道,他势要作那“剑道第一”!
他生来富贵,却唾弃着那名门望族利益相争。那千万兵书,他读的透;那七尺长枪,他舞的狂!十几载从军,末了却只微微一叹“那军中巾帼果真艳丽不凡”。年少意气,他只愿轻狂!
那日小雨如酥,两人在小城官道上一见如故。寻常人家便都打着油伞躲在屋檐下微微忧愁,他与他却在官道上负着手缓步而行肆意笑谈。
雨后酒三巡,酒后剑三舞。他与他恣态欢虐,喝尽了酒家半馆子的酒。谈了远近大小城内外事,谈了今古春秋中生死情,却也为了酒馆掌柜千金的刹那风情显露而傻呵着笑。
……
后来,他摘掉了血红斗笠,剑匣换成了剑鞘。
后来,他读厌了兵书,将长枪的锋尖,磨成了钝锋。
两人再次遇见时,是在东方。
一个道着“东边剑道昌盛,我愿去见识见识。”
一个嚷着“东边姑娘温柔得多,我想去见识见识。”
那要不要,结伴而行?
两人同时问道。
于是乎又是一阵傻呵着乐了。
于是这江湖中,从此多了两位浑身傲气的少年。一柄剑精湛,一支枪狂妄,便扫平了众多不义,亦祸害了多户姑娘。
……
数年后。
正在他与他名气最盛时,一袭青衣忽地走近了身前。
不算过去只能在眼眸中晃悠的姑娘,这袭青衣的淡雅,却是深深刻进了梦中。
那袭青衣轻轻束着女子的细腰,映着那如画的面容。她倚在树边,用长笛吹了一曲《如梦》。
他听得痴了。
他亦是。
两人的生命中,又多了一处终究无法“共同”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