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叔叔,孤也想去。”朱标穿着一身新盔甲。
之前的盔甲是普通的将士穿的盔甲,这一副青黑色的盔甲是徐妙薇给他的,正好合身。
朱标身后跟着朱棣,沐英还有赵云生和李大棒子。
常遇春想要拒绝,毕竟每次都是危险重重。但看到朱标十分坚定的意志,便道:“好,殿下要紧跟我身后。”
自家的女婿可不能出半点的差错,不然女儿怎么办。
常遇春又叮嘱了些,蓝玉在一旁嚷嚷道:“殿下肯定知道。”
“你敢顶嘴,回去让你姐姐收拾你。”常遇春在蓝玉的头上来了个大板栗。
还未入夜,常遇春就带着精锐部队向陇州出发。
攻城必然是子时之后,赶去陇州还需要一段时间,一路上常遇春让将士们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兄弟们,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干狗娘的,到时候遇到好的姑娘也给你们张罗张罗。”
“好,吃饱喝足,就算做鬼也风流。”身后的将士说道。
“去你丫的,老子可不想做什么鬼,要做大明勇士,回去好好的娶婆娘。”
身后的将士,士气大振,都开始笑了起来。
朱标看了眼,没有说话。
以前朱标觉得成功就是多次失败积累起来,就是手握皇权,疆土万里。
可现在他不觉得,因为成功是千万具将士的尸体积累起来的。是万骨枯。
他不能改变这种成功,那就做好每一次决策,练好每一次兵,让他们有杀贼的能力,也有自保的本事。
这些日子,他更坚定,练兵很重要,兵在精不在多。
他可以为了大明更强盛。百姓更安居乐业,这是他的信仰,他的目标。
可是将士不行,他们就是一腔热血报国,他们是平凡人,需要女人,需要钱,有爹娘要养,也想有一天儿孙满堂。
朱标能做的就是,遇上愿意嫁给这些将士的女人,好好的帮他们安排成家,争取之后给他们更好的俸禄,好的福利。
让他们在每一场战争中,都能活着走出来。让他们在贼军的废墟上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