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水铃打了个哭嗝,脸上写满了疑惑:“我……我不太明白。”
“小铃,因为你与绵绵相识的时光是真实存在的,谁也没法抢走。就像四月的春风和白云,风和云朵迟早都会飘散,但每一年每一个月,甚至每一个时刻都是不同的,是独一无二的。”
听后,郑水铃似懂非懂,他抱紧了阮文优:“呜呜,小优哥哥,我真的好想绵绵啊!”
“那就去见它,你唤‘绵绵’的时候,它肯定会认出你的。”
“动物的寿命虽然很短暂,可它们有时候比人更长情,它们是用余生的每一天,来陪伴我们。”
这一周喜讯连连,周末的时候,阮文优又带来了第三个好消息。
他迈着欢快的步伐,一路小跑到家:“阿暮,阿暮!你的手表修好了!”
之前停滞的时间,重新开始流逝。阮文优兴冲冲地为阿暮戴上手表,然后反复打量了一番,笑道:“阿暮,你变得更帅了!”
阿暮揉了一下阮文优的头,不禁垂眸端倪起这只手表,的确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时间已经正常了,这手表好像还有定位功能。阿暮,你现在有想起什么了吗?”
阿暮微微摇头,反问他:“你一开始是在哪里发现我的?”
“对哦!你倒是提醒了我,也许带你去那里,你就会想起什么呢。”
于是,阮文优带阿暮来到了初见的那个无名海岸,他指着岸边说:“那天我本来是和郑泉、昊科他俩一起捡贝壳的,但我耳朵上的助听器突然不见了。我找助听器的时候,也就无意间捡到了你。”
阮文优这会儿观察着阿暮的反应,不过他依旧眼神茫然,并未被勾起丝毫记忆。
“没关系的,阿暮,你今天想不起来,也许过几天就记起什么了。”
“为什么要给我取‘阿暮’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傍晚发现我的吗?”这个疑问,其实阿暮一直憋在心中很久了。
“哈哈,不只是这样。”阮文优笑了笑,也悄悄地牵起了阿暮的手。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一天傍晚,飞鸟在海岸边叼起了彩石,你在暮色里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我也仿佛握着最美的暮色。”
……
玫瑰岛上常年高温,四月份的海风更是不夹杂一丝凉意,海风轻拂过阮文优的脸颊,他半闭着双眼,懒洋洋地靠在阿暮的肩头。
海天一色,橘色的霞光如梦似纱,笼罩着整片海岸。
今天的暮色也分外柔和美丽,但阮文优还是最喜欢那一天的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