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衙门可以报账了。”
六部五寺等一众中央机构纷纷对视后,开始陆续张口。
第一个打头阵的竟然是刑部,这倒是陈云甫没想到的。
“新的大明律业已编修好,抄发往全国,一并需要的还包括选调官员下府县宣读,刑部算了笔账,大概得二十万两的经费。
另外,刑部管司狱,在押监犯四万余人,每日的吃喝也是开支,就按上一年的预算,四万人一年也要吃掉将近二十万两,加上刑部一些日常的开支,五十万两差不多了。”
陈云甫没急着给出可或不可的表态,而是问道:“刑部的在押犯,从事生产吗?”
张紞莫名所以的说道:“一般在押犯都是轻型犯,往往也就是一年半载就释放的,生产,也跟不上农忙啊。”
陈云甫差点忘了。
大明朝是没有劳动改造这一说,但大明朝有刺配充军和戍边。
很多重刑犯,其实也就是盗抢这种,基本抓住之后直接就脸上刺字,发配戍边去了。
虽然一说都是十年或二十年,但基本上这辈子是不会再回来了。
要么死在边疆,要么呢就干脆在当地落了户。
但更多的还是脱逃。
边疆那地界兵荒马乱的,一打起仗来逃跑都不要太容易,哪怕脸上刺了字不能逃回国内,总也能在边地找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猫起来落草。
因此,刺配充军对于那些犯人来说甚至是一件好事。
只要打仗就能找到机会遛掉。
如此说起来,这条刑罚还得改改,顺便也能为国朝创点收。
人尽其用,做错事就得接受相对等的惩罚才行。
陈云甫心里有了主意,但并没有临时起意就说要拿到这内阁办公会上说。
能不能改怎么改,废除了刺配变成劳动改造的具体刑期如何换算,那是三法司考虑的事。
三法司联席会议陈云甫起了一个好头,日后是可以保留下去的。
等什么时候三法司议论好了,拿出了条款来,陈云甫再通过内阁会正式确定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