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以最贵的价钱买下百花楼,然后呢,里面的姑娘,愿意走就走,不愿意走的就留下当使唤丫头,把百花楼改做什么呢?容我想想,你俩先去办这差事,记住,咱们凌府出得起钱,就不怕人家狮子大开口。”
买下花楼,本意只不过是为了花钱罢了,花凌君泽的钱,花得越多,她心里越开心。
要是换作别人,经历昨夜之事,惊慌失措之下,也许会选择跑路,溜之大吉,但她不一样,她别无选择。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到她这儿,就变成了下下之策。
现在,她已经熟悉了阳城这片地方,对其他地方仍旧人生地不熟的,自己不会骑马,又不会武功,若是跑路,雇辆马车还没跑多远就会被凌君泽逮回来,变成了做贼心虚,不打自招。
简直是在作死。
被抓回来还算是好的,要是半路上出了什么意外,简直后悔莫及。
在凌府虽然处境艰难了些,但她还可以仗着凌大小姐的身份,吃穿不愁,享享荣华之福。
“好的,大小姐,我们这就去办。”管家毕恭毕敬的应声道,凌庸点点头,和管家一同出去。
“看来要找个人教我骑马,找谁呢?”凌凤冥思苦想着。
这年头,学骑马和学驾照一个道理,学会使用这种古老的交通工具,对于不会武功的人来说,百益而无一害,更可以以备不时之需。
当然不能找凌凰教她,凌君泽对她的种种行为都盯得紧,要是让凌君泽知晓了她学会骑马,那以后,可能连马面儿都见不着。
得找个更合适的人才行。
凌凤心里一边盘算着,一边走出学堂。
“姐姐,您要走了。”
“姐姐,我们好多天没见着你了,姐姐,你就留下来多陪我们一会儿吧,姐姐昨晚可曾受伤?”
几个孩子将她团团围住,纷纷询问道。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昨晚一战,闹得动静可大了,虽然悦芳阁中已无一活口,但是昨晚悦芳阁中发生之事,已在阳城中传得沸沸扬扬,凌凤也不知道大家伙儿是怎样知晓里头发生的事的。
真真假假,以讹传讹,根本没有多少人在乎真相,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方才凌凤在街上随便溜一圈,旁人看她的目光中都带着些许不明所以的意味,凌凤可不在意旁人怎样看待她。
“你们别担心,姐姐没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