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祥是没多少心思喝两杯的,小时候锦衣玉食鲜衣怒马,年轻时家道中落可也仗着家底稳稳当当做个遛鸟架鹰斗蛐蛐的子弟,直到改天换地,他也凭借自己懂玩会玩的本事混的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但人缘上自不必说了,以前是别人羡慕嫉妒他,之后是嫌弃厌恶他。

    回想这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过了一甲子出头,也没活出个人样,对后辈的央求,他从心底讲是愿意出力的,也希望能出力,享受一番别人对他的仰慕,哪怕是一点点也好。

    程老二哪能看不出他的小心思,又晃晃他的肩膀,蛊惑道,“你呀,就是看不开。”

    “少说屁话!你一个腰芽儿都没长的毛头小子跟我谈个屁的人生感悟,你看得开?”对程老二的说教,他是不服的。

    “别好心不识驴肝肺,人活不活得明白跟年岁关系不大。”程老二也是看到姐夫之后才有了这种感慨,对他姐夫的懒和透彻,他是既羡慕又嫉妒的,从心眼里想学,却学不得个恰到好处,反倒总是出洋相。

    “人这辈子别跟自己较真儿,现实的残酷远远超出咱们的想象,不管是学究天人的大学问家还是种地打粮的庄户人,这个世界通常把人能分为三类。

    第一类呢,谋划促成了某些事。

    第二类呢,经历这些事,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

    最后一种,甚至连发生了什么都不晓得。

    你说做哪种人最幸福?”

    那祥想反驳,可琢磨着程老二的话,却觉得有那么点道理,只能干笑两声。

    第一类人是大伙都向往,孜孜不倦追求的,可大概第一类人也是既劳心又费力,清闲不得。

    第二类人最尴尬,活的也最累。

    最享福的反倒是第三种人,不管什么时候,不做都比做省心得多,但人往高处走,谁又甘心当第三类人,恐怕只有第一类人反倒厌倦之后希望做第三类人。

    那祥觉得,有做第一类人的资格,然后选择做第三类人,大概是最合适的。

    恰恰这就是他跟程老二的差距。

    “老那,要不要跟我上港岛?”

    那祥愣住了,确定不是自己听岔了,他确定道,“上港岛?”

    “恩。”程老二点点头,继续蛊惑道,“你在京城无儿无女毫无牵挂,要不干脆跟我上港岛闯荡一番。”

    “你可赶紧打住吧,我这老胳膊老腿,兴许福没享到,再搁那边蹬腿了,都没有个给我养老送终的人,除非你给我摔盆儿打幡儿。”

    程老二皱着眉,佯怒道,“别想着占我的便宜,不过到那边了倒是可以考虑给你找个老太婆,好歹也有个伴,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