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找一个载体来替换幺鸡,听上去倒也有几分道理,只是这个载体的选择性可有什么特殊的要求g。
聂冷川道:“我去林子里头抓一只兔子过来。”
琅千秋点了点头,聂冷川动手能力很强,只不过片刻功夫,他就已经抓了一只灰毛野兔从树林里出来了。
为了防止逃跑,这兔子已经被敲晕过去了,他们把这只野兔打横扔在拿图黑雾前面,但是黑雾压根半点儿也不为之所动。
琅千秋想了想,忽然动手在兔子腿上用小刀割出了一条半大不小的伤口。
温热的鲜血流了出来,琅千秋刀尖上挑起了一滴,从那黑雾当中甩过去,那黑雾尝到了鲜血,这才微微有一些骚动。
聂冷川笑道:“看来这小怪物胃口大,这么一只兔子实在是满足不了它,想要用一只兔子哄骗它从幺鸡身上下来,看来是行不通了。”
对于这些邪崇来说,人身上的血肉那远远要比寻常畜生的血肉要鲜美的多了。
这团黑雾在幺鸡身上寄宿也有些日子了,自然尝到了人的滚烫的血肉的美味,又如何会愿意“移居”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宿主身上去?
这就好比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过惯了金枝玉叶的生活,突然让她去普通百姓家中体验生活,并且这一体验就是一百年,这肯定就是不乐意的。
那么,有没有办法能给这个兔子升个级呢,能让这团黑雾心甘情愿的住进去呢?
琅千秋思量着,忽然伸手朝聂冷川要道:“给我一片你的龙鳞。”
聂冷川不明所以,但是还是乖乖照做。
银光闪闪的龙鳞拿到琅千秋手中,果然立刻就吸引了那团黑雾的注意力,只是因为琅千秋并没有出手,所以它也只好乖乖的等在原地。
琅千秋掌心用力,那片龙鳞很快就被“融化”了,像是一团银光闪闪的水波,她顺着那兔子腿上的伤口处,小心翼翼的把那滩银波灌了进去,然后以灵力催动,那只灰毛野兔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仿佛浑身上下都笼罩了一层银光,身上多了几分真龙的气息。
那只兔子仍然没醒,只是身上多了真龙的气息,看上去也变得值钱了许多、哦不对,这应该说是看上去变成了一个高档的食物。
这个当然只是暂时的,只不过是为了诱惑那团黑雾罢了。
那团黑雾骚动了片刻,果然是有些忍耐不住似的,犹犹豫豫磨磨蹭蹭了好一会儿,那黑雾就像是一只试探出去的小手一样,慢慢的朝着那只兔子伸过去。
只是这黑雾显然很有心机,它把一大片的雾气笼罩在兔子身上,将兔子身上的灵气吃了个大半,但是却像是发现了这兔子只不过是一个假模假样的载体罢了,因此只是在兔子身上流连了片刻功夫,便很快又回到了幺鸡身上。
显然,这个身上装了龙鳞的兔子吸引了这团黑雾,但是却又不能完全吸引这团黑雾——有利可图,但又不是足以让它转换阵地的利益。
不过光是这么一点儿小小的反应就足以让琅千秋觉得兴奋不已了,这就说明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只要能给这团黑雾能远远胜过幺鸡少年的另一具肉身,那么些团雾气就是有可能倒戈的。到那个时候,就算是这黑雾发现了不对劲,但是只要他们在幺鸡身上设下结界,这黑雾也仍是无可奈何。
事情有了重大进展,琅千秋得意洋洋,她笑嘻嘻道:“哈,果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