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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克多和罗杰对视了一眼,后者道:“小雷居然也会认真地看书,莫非明天的太阳再也升不起来了?”
维克多一本正经道:“估计是升不起来了。我说罗杰,我们是不是也该收起性子,从明天开始好好学习一下魔法?”
罗杰只会摇头:“学是不可能去学的,永远不可能去学习,我还没有玩够呢。”
“你真行!”
正说着话,旁边走来了一个人,看见他们后,大喜道:“你们还在这里啊?那正好,快过来帮忙,把桌子上的垃圾全部倒掉。”
“诶?”
没想到又遇见了尼克。真倒霉啊,这个尼克莫非看上了自己?
雷云正在资料,压根不知道维克多和罗杰是什么时候被人叫走的。
幸亏他看书比较专注,也没有理会那个尼克。
雷云的记忆力非常强,只要被他看过一遍,就能大致记住里面的内容。他现在只关心这些魔法生物能不能卖钱,比如说魔蝎的尾巴可以卖十个银币,烈焰飞蚁的翅膀可以卖两个银币,丛林妖精的眼睛,居然可以让人产生幻觉……等等。
别人是来这里学习魔法的,他却好像是来调查物价。
最后,他感觉自己的双腿实在站不住了,所以抱着七八本书,来到大厅的左边,找了一个沙发坐下,慢条斯理地起来。
不远处,维克多和罗杰正在打扫卫生,他们时不时的扭头望来。
维克多压低声音道:“你发现了没有,小雷在这方面就比我们镇定多了,他居然敢在这里大摇大摆地看书!”
雷云的身边坐着几名贵族少年,他们一看就是排行榜上的高手啊。
罗杰苦着脸道:“是啊,只有我们两个笨蛋,连书架上的书都不敢碰。估计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才会被人看不起。”
“你说得很有道理!”
“从明天开始,我们是不是也该拿一本魔法书,装模作样地看一看?”
“已经晚了,我们在他们眼里,恐怕已经变成了下等人。”
“下等人?”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