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轻敲下门,进来后,她愣在门口,望着那大古董。
“天啊,如此个头!”
夜莺眼神中溢满羡慕。
传说,这古宝以红为极品,而有种红极为罕见,红得发紫的那类价值连城。
夜莺感觉自己失了态,“雷大人,原来你与肖霜在一块,我没注意到,不好意思,你们先聊。”
“聊,聊什么?”
肖霜脑袋上一条黑线。
不久,三人便蹲在巨型古董旁边,眼神从未从它上面移开过。
最后,肖霜不由得发问,“雷大哥,你想用这巨宝做什么?”
“自然是换成钞票,这段时间手头有点紧。”
趁肖霜去洗手间功夫,夜莺低声问,“雷大哥,把这古董转给我吧?”
雷云挠挠夜莺黑发,“姑娘,你没喝多吧,这东西价值多少,你晓得吗?”
“我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东西,市值在五万至八万,做成其他物件的话,市价会翻许多倍,将近几千万。”
“你还真懂点儿,在哪儿学的?”
雷云好奇地问。
“雷大人,要是信得着我的话,我先付你一些定金,之后咱俩一起开发这东西,我收两成,你收八成。”
雷云眼珠子一转,“行,那全都交你了,利润一人一半就行。”
“雷大人,感激不尽!”
夜莺眼睛湿润,这样一来,她就有资本在自家人讲条件。
“雷大人,我先去通知人一声,我叫人立马来,明早找你。”
肖霜从洗手间里出来,问道,“夜莺呢?”
“啊,那个,她当然是不想搅扰咱的美妙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