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端第二日去昭明司当值的时候,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一线红色的霞光入目璀璨,天边的白绵绵的柔和的轻云都镶了金边。
他从早早赶集的已经很有些人的街市上行走如风,往他身边经过的人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是飘晃过去的。彼此连衣服都没有挨上。
但是难免有些江湖人士还是看出些苗头出来。但也只是微微的心颤了一下,这人轻功好生了得,光是步伐就有种特别玄奥的感觉。
然则,也仅仅是这样了。
毕竟秦端身上穿着昭明司的官服。
朝廷其实对江湖人士很头疼。
江湖人士对朝廷也很是烦躁。
相看两生厌。
秦端和普通人的行走方式,实际上从根本上有所区别。
老百姓们走路一个个脚踏实地若生根,走得稳稳当当的。生怕走不稳给扭了脚摔了腰,又得好一段时间不能搞事。
而秦端走起路来那叫一个飘然若飞絮。仿佛风吹飞絮似的,吹一下飘老远、再吹一下哗的又飘出去好远……
两者之间相较速度,寻常人从焦石巷走路到昭明司要半个多小时,但他运起轻功过去,却只要七分钟。
秦端突然就不想去昭明司上什么班了,他想去送快递。全城快递。
这个想法来得特别突然。
不过他也只是想一想,在这种世界送快递,风险什么的实在有点大。他这个人最怕麻烦。
打个比方。要是人家东西忒贵重,引人垂涎,别人得了消息来堵他怎么办?打得过尚好,打不过怎么办?
再说回来,要是些违规乱矩的东西,送到对方手里,人家要杀人灭口又该怎么办?
又不是没看过笑傲江湖,林平之家里一本葵花宝典衍生而出的辟邪剑法,尚且怀璧其罪,满门剩个小公子的……更别说这世界,妥妥的高武侠。更是高危。
秦端完全是突发奇想。后边仔仔细细的一想,发现捧官家的碗……累是累了点,辛苦是辛苦了点,无所谓!
所谓的是,他妈的要是再来一遍一出去二十多天,成日里吃喝拉撒不成气候就算了,问题是见不到睿和他受不了。他想他,想和他过平头百姓的恩爱日子,一日不舍分离。
还是要升官发财呀!回头有钱了,就早点退休,再问问睿和他喜欢猫猫还是狗狗。他已然是胸无大志啦!不过……以前也没有过这东西。
不然也不会从幼儿园开始,一路不及格到高中,最后考了个大学也没兴趣去上。是当街霸不好玩吗?当大哥不爽吗?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