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特别好看,眉眼间还透着独有的妖气,勾魂夺魄。
郗韶经常对着司卿的脸,导致他审美观中,‘好看’的标准非常高。之前见到的小丧丧虽然都是大帅比,可就连靠脸吃饭的桑霄,在郗韶眼中,仅仅也只是‘五官端正’而已。
但现在,郗韶看见飨胤笑颜,只觉得他非常好看。容貌甚至和司卿不相上下。如果论漂亮和美貌,飨胤甚至能凭着几分妖气,艳压司卿。
“怎么?听到我要吃你,吓得都不会叫了。”飨胤揪揪他耳朵,自顾自说,“你发现了吧?我受了伤。”
“唔。”郗韶点点头。从气味判断,那肯定是很严重的伤。
如果飨胤稍微弱一点,他肯定死翘翘,坟头草已经三丈高。
“我在魔界敌人很多,他们知道我受伤,都想趁机杀了我,所以我来到人间养伤。但人类社会缺少天地灵气,所以伤好的很慢。正好,我碰巧遇到你。”
飨胤伸出食指,勾勾郗韶的下巴,又顺着滑下去,尖利的指甲戳了戳他肚子。
他用鬼魅般语气,阴森森说,“只要把你的灵珠挖出来,我身体就能恢复,而且能力大增。所以,我要吃了你。”
“嗷嗷嗷嗷!”郗韶吓得胡乱叫唤。
别吃我!
我不好吃!
我没有灵珠啊!灵珠还留在我本体里!
我如果带了灵珠,至于这么弱吗嘤嘤嘤…
郗韶吓得几乎魂飞魄散,他甚至感觉到,飨胤那根手指在积蓄力量,下一秒就会把自己开膛破肚。
呜呜呜好可怕…
主人救救我!
我错了,以后再也不离家出走了,也不在背后偷偷骂你。
快救救我,我还是个五千多岁的孩子,我不想死…
“不想死也可以。”飨胤揉揉小团子,又绕回之前的话题,“跟着我,成为我的神兽。”
郗韶泪眼汪汪摇头。
哪有神兽给妖魔当宠物的?